固體再生然料(SRF)

可燃性廢棄物資源化技術-「固體再生燃料」(Solid Recovered Fuel,簡稱SRF)技術

廢棄物種類

廢塑膠(R-0201)

技術名稱

固體再生燃料(Solid Recovered Fuel,簡稱SRF)技術

技術簡介

一般事業廢棄物可分為可燃與不可燃物質,不可燃部分中有價物質(如金屬、玻璃等)可回收再利用,其餘無價物質則進行最終處置,剩餘之有機可燃物因含發熱量高,可均勻化處理後作為燃料。
本技術係經由破碎、分選,將不可燃物質如金屬、玻璃及砂石等物質分離,可燃物經破碎至一定粒徑後,以片狀或是再擠壓造粒成棒狀形式,製作成固態再生燃料。

所謂固態廢棄物衍生燃料(Refuse Derived Fuel, RDF) 乃指將可燃性廢棄物,加工製成邊長約為5公分左右長度之燃料棒,該熱值約可達6,000 kcal/kg以上,較煤碳的熱值為4,500 kcal/kg ~6,000 kcal/kg為高,且燃燒後殘留之灰份亦僅煤碳十分之一,易於運輸及儲存,故十分便於利用,可做為工業鍋爐及汽電共生鍋爐的燃料。

2018年起,歐盟為推動資源廢棄物管理,針對家庭、商業或工業之廢塑料、紙張、紙板、紡織和木材等不易進行物質再利用之一般廢棄物,積極推動將廢棄物轉製為固體回收燃料(solid recovery fuel, SRF)。依據European Commision統計,歐盟國家將一般廢棄物轉製為SRF比例約為23~50%,且歐盟每年SRF最大使用量為200萬公噸,應用國家包含奧地利、芬蘭、德國、義大利、荷蘭、瑞典、比利時及英國。
本技術為可燃性廢棄物再利用轉換成替代燃料,該項能源替代品因其所產生熱值相當可觀,若能廣泛納入使用,將可降低對燃煤、石油等消耗性資源之依賴,亦可減輕現有焚化爐處理壓力。

資源化流程

依據環保署109年環署廢字第1090025615號所制定之「固體再生燃料製造技術指引與品質規範」之有關規定。製造流程係將可燃性廢棄物經破碎、磁選、渦流選等將金屬回收,再經混拌後擠壓造粒使其熱值均一、體積減小,製作成適合客戶所需之產品。

本公司產品品質實際檢測數據及比較表

項目 法規標準值 實際檢測值
主要來源 R-0201  
形狀(或粒徑) 從片狀(<10mm) ~造粒(5~10cm)均可  
水分 ≦3%  
淨熱值(kcal/kg) ≧2,392 6,000
氯含量(Cl)(mg/kg) ≦3 ≦0.4
汞含量(Hg)(mg/kg) ≦5 無檢出
鉛含量(Pb) (mg/kg) ≦150 ≦8
鎘含量(Cd) (mg/kg) ≦5 ≦1

應用對象及領域

1.水泥旋窯、流體化床式鍋 爐、大型移動床式鍋爐(鍋爐蒸汽量十三公噸/小時以上)、專用燃燒發電設備或金屬冶煉業熔爐。

2.資源回收再利用機構。